記者張之謙/台北報導

近年來坊間經常傳出有公司向消費者兜售類似「心靈成長」、「溝通技巧」等課程,且要價不斐,頻頻爆出消費糾紛。日前就傳出台北一名大學生T小姐,於去年向「陳海倫心橋顧問有限公司」報名心靈成長課程,前後總共3萬4千元。但上了一堂課後覺得不符合需求,且急需用錢,要求心橋退款,過程卻不順利,只好採取法律行動。對此,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表示,消保會其實已在2011年釐清教育部作為「心靈成長、潛能開發」等技藝補習課程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呼籲教育部出面解釋。

如「陳海倫心橋顧問有限公司」一類的「心靈成長」課程公司,多是以顧問公司名義做商業登記,並未登記為補習班,因此不受《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》規範。台北市教育局指出,如果是開班授課,確實要登記為補習班,可是心橋公司提供的不只有開班授課,還有一些諮詢、輔導之類,所以根據心橋公司的營業樣態,很難把它歸類為補習班,當前法令確實稍嫌不足。

教育部也表示,該類型公司以顧問公司名義做商業登記,所以在中央的主管機關其實是經濟部,根據現行法令,教育部方面也無法處理。

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 圖/記者林敬旻攝

▲洪慈庸認為教育部有權出面解釋。(圖/資料照)

對此,洪慈庸指出,過往如果有新型態商業模式出現時,而且涉及消費爭議案件,只要事情權責模糊,行政院消保會都會出面指定主管機關來處理,後續同類別業務的爭議案件則比照由同機關來處理。

洪慈庸表示,依照新聞裡提到的個案,其實2011年11月的時候,消保會委員會已經釐清教育部作為「心靈成長、潛能開發」等技藝補習課程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。她認為,倘若與教育部權責相關,則教育部已有權出面解釋,開設課程的公司應適用短期補習班,以此比照規範收費及退費標準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若仍然有權責不清之處,消保會也應積極出面處理,盡快讓爭議落幕。
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5114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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